矩陣乘法 (Matrix Multiplication)
本系列文章內容參考自經典教材 Elementary Linear Algebra (Pearson New International Edition)。本文對應章節:Ch2-1 Matrix Multiplication。
矩陣乘法的定義 (Definition of Matrix Multiplication)
運算規則
給定一個 m×n 矩陣 A 與一個 n×p 矩陣 B,其乘積 (Product) AB 是一個 m×p 矩陣,其中第 (i,j) 元素由以下公式定義:
(AB)ij=∑k=1naikbkj=ai1b1j+ai2b2j+⋯+ainbnj
換言之,AB 的第 (i,j) 元素,是 A 的第 i 個 row 與 B 的第 j 個 column 對應元素相乘後加總的結果。

上圖展示了矩陣乘法中單一元素 (AB)ij 的計算過程:A 的第 i 個 row 與 B 的第 j 個 column 進行點積 (Dot Product) 運算,產生結果矩陣中對應位置的元素。
維度要求 (Dimension Requirement)
矩陣乘法 AB 只有在 A 的 column 數等於 B 的 row 數時才有定義。具體而言:
- 若 A 為 m×n 矩陣,B 為 n×p 矩陣
- 則 AB 為 m×p 矩陣
m×nA×n×pB=m×pAB

上圖以視覺化方式呈現矩陣乘法的維度規則:內部維度必須匹配(圖中以相同顏色標示),結果矩陣的維度取決於外部維度。
範例:
若 A∈M3×2,B∈M2×4,則 AB∈M3×4。
A=135246,B=[15263748]
AB=1⋅1+2⋅53⋅1+4⋅55⋅1+6⋅51⋅2+2⋅63⋅2+4⋅65⋅2+6⋅61⋅3+2⋅73⋅3+4⋅75⋅3+6⋅71⋅4+2⋅83⋅4+4⋅85⋅4+6⋅8=112335143046173757204468
矩陣乘法的列與行觀點 (Row and Column Perspectives)
除了逐元素計算,矩陣乘法還有兩種重要的整體觀點:

Column Perspective(行觀點)
AB 的每一個 column 都是 A 的各 columns 以 B 的對應 column 元素為係數的線性組合:
(AB)column j=Abj=b1ja1+b2ja2+⋯+bnjan
其中 ak 是 A 的第 k 個 column,而 bkj 是 B 第 j 個 column 的第 k 個元素。這意味著:
- 結果矩陣的第 j 個 column,只跟 B 的第 j 個 column 有關。
範例:
考慮以下矩陣 A 與 B:
A=[1021],B=[1301]
計算 AB 的第 1 個 column:
(AB)column 1=1[10]+3[21]=[1+60+3]=[73]
Row Perspective(列觀點)
AB 的每一個 row 都是 B 的各 rows 以 A 的對應 row 元素為係數的線性組合:
(AB)row i=aiTB=ai1b1T+ai2b2T+⋯+ainbnT
其中 aiT 是 A 的第 i 個 row,而 bkT 是 B 的第 k 個 row。這意味著:
- 結果矩陣的第 i 個 row,只跟 A 的第 i 個 row 有關。
範例:
同樣使用以下矩陣 A 與 B:
A=[1021],B=[1301]
計算 AB 的第 1 個 row:
(AB)row 1=1[10]+2[31]=[1+60+2]=[72]
矩陣乘法的性質 (Properties of Matrix Multiplication)
定理 2.1:矩陣乘法的代數性質
令 A、B、C 為適當大小的矩陣,s 為純量,則:
| 性質 | 公式 | 名稱 |
|---|
| (a) | (AB)C=A(BC) | 結合律 (Associativity) |
| (b) | A(B+C)=AB+AC | 左分配律 (Left Distributivity) |
| (c) | (A+B)C=AC+BC | 右分配律 (Right Distributivity) |
| (d) | (sA)B=A(sB)=s(AB) | 純量結合律 |
| (e) | ImA=A | 左單位元素 |
| (f) | AIn=A | 右單位元素 |
其中,對於性質 (e) 與 (f),A 為 m×n 矩陣。
矩陣乘法一般而言不可交換,即:
AB=BA這是矩陣乘法與實數乘法最重要的差異之一。即使 AB 與 BA 都有定義,它們的結果通常也不相同。
不可交換性的反例
考慮以下兩個矩陣:
A=[1021],B=[1301]
計算 AB 與 BA:
AB=[1021][1301]=[7321]
BA=[1301][1021]=[1327]
顯然 AB=BA,驗證了矩陣乘法的不可交換性。

單位矩陣與矩陣乘法 (Identity Matrix and Matrix Multiplication)
單位矩陣 (Identity Matrix) In 在矩陣乘法中扮演的角色,類似於數字 1 在實數乘法中的角色:
InA=AIn=A
(當矩陣維度相容時)
更一般地,若 A 為 m×n 矩陣:
ImA=A,AIn=A
矩陣的冪次 (Powers of a Matrix)
對於方陣 A,我們可以定義其冪次:
A0=I,A1=A,A2=AA,Ak=k 個A⋅A⋯A
冪次運算律:
ArAs=Ar+s,(Ar)s=Ars
其中 r,s 為非負整數。
由於 AB=BA,因此:
(AB)2=ABAB=A2B2=AABB這與實數中 (ab)2=a2b2 的性質不同。類似地,(A+B)2=A2+2AB+B2,因為展開時會出現 AB 與 BA 兩項,而它們通常不相等。
轉置與乘積的關係 (Transpose of a Product)
定理 2.2:乘積的轉置
若 A 為 m×n 矩陣,B 為 n×p 矩陣,則:
(AB)T=BTAT
注意順序反轉了!這是一個常見的考點。
證明:
設 (AB)T 的 (i,j) 元素為第 (j,i) 位置的 AB 元素:
[(AB)T]ij=(AB)ji=k=1∑najkbki
另一方面,(BTAT) 的 (i,j) 元素為:
(BTAT)ij=k=1∑n(BT)ik(AT)kj=k=1∑nbkiajk=k=1∑najkbki
兩者相等,證明完成。
推廣至多個矩陣的乘積
(ABC)T=CTBTAT
一般而言,對於 k 個矩陣的乘積:
(A1A2⋯Ak)T=AkTAk−1T⋯A1T
可逆矩陣 (Invertible Matrix)
一個 n×n 方陣 A 稱為可逆的 (Invertible)(或非奇異的 (Nonsingular)),若存在一個 n×n 矩陣 A−1,使得:
AA−1=A−1A=In
此時,A−1 稱為 A 的反矩陣 (Inverse Matrix)。
若不存在這樣的矩陣,則稱 A 為不可逆的 (Noninvertible) 或奇異的 (Singular)。
反矩陣的唯一性
若反矩陣存在,則必唯一。
證明:假設 B 與 C 都是 A 的反矩陣,則:
B=BI=B(AC)=(BA)C=IC=C
故 B=C。
反矩陣與乘積的關係 (Inverse of a Product)
定理 2.3:乘積的反矩陣
若 A 與 C 皆為 n×n 可逆矩陣,則 AC 也可逆,且:
(AC)−1=C−1A−1
注意順序同樣反轉了!這與轉置的規則類似。
證明:
(AC)(C−1A−1)=A(CC−1)A−1=AIA−1=AA−1=I
(C−1A−1)(AC)=C−1(A−1A)C=C−1IC=C−1C=I
由反矩陣的定義,(AC)−1=C−1A−1。
我覺得記住這個公式的最好方法是用「穿衣服與脫衣服」的比喻:
假設你先穿襪子 (A),再穿鞋子 (C),這對應於矩陣乘積 AC。
當你要脫掉它們時,必須先脫鞋子 (C⁻¹),再脫襪子 (A⁻¹),這對應於 (AC)−1=C−1A−1。
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轉置:(AB)T=BTAT。「先做的事」在反向操作時要「後做」。
推廣至多個矩陣的乘積
若 A1,A2,…,Ak 皆為可逆矩陣,則:
(A1A2⋯Ak)−1=Ak−1Ak−1−1⋯A1−1
反矩陣的其他性質
定理 2.4:反矩陣的基本性質
若 A 為可逆矩陣,c 為非零純量,則:
| 性質 | 公式 | 說明 |
|---|
| (a) | (A−1)−1=A | 反矩陣的反矩陣是自己 |
| (b) | (AT)−1=(A−1)T | 轉置與反矩陣可交換順序 |
| (c) | (cA)−1=c1A−1 | 純量乘法對反矩陣的影響 |
性質 (b) 的證明:
AT(A−1)T=(A−1A)T=IT=I
(A−1)TAT=(AA−1)T=IT=I
故 (AT)−1=(A−1)T。
補充:2 × 2 矩陣的反矩陣公式
對於 2×2 矩陣,存在一個簡潔的反矩陣公式。
設 A=[acbd],定義 A 的行列式 (Determinant) 為:
det(A)=ad−bc
若 det(A)=0,則 A 可逆,且:
A−1=ad−bc1[d−c−ba]
記憶技巧:
- 主對角線元素 a 與 d 交換位置
- 副對角線元素 b 與 c 變號
- 整體除以行列式
範例:
A=[2134],det(A)=2⋅4−3⋅1=5
A−1=51[4−1−32]=[0.8−0.2−0.60.4]
驗證:
AA−1=[2134][0.8−0.2−0.60.4]=[1001]=I2✓